京津冀发展型绿色数字技术协同立法条款创制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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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我国的重大国家战略,已步入从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优化空间布局的“物理整合"阶段,迈向以制度创新和规则协同为核心的“化学融合"新时期。在此历史节点,发展型绿色数字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与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支撑,其在京津冀区域的协同发展与制度供给问题,构成了法学研究的前沿议题。(剩余150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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