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性质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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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和界定

作出“决议”或“决定”(下文统称“决定”)①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近些年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相较于其他方式,特别是制定法律的方式,决定方式比较灵活和便利。但灵活和便利的代价是人们很难通过名称、制定程序等外在特征识别决定的权力依据,导致无法清晰地判断决定的性质和效力②。(剩余95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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