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备案审查中联合审查方式的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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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为更加有效发挥备案审查功能,立足实践需要,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下称备案审查决定),其中第十条将联合审查确定为新增的备案审查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发现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存在涉及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职责范围的共性问题的,可以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剩余193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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