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化评估到反向评估:立法后评估的模式转型与方法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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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立法后评估是我国从“数量型立法”转向“质量型立法”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是评估方法的欠缺严重阻滞了这一制度功效的发挥。当前以指标评价法为核心的评估方法,采取的是一种结构化评估模式,但其具有难以克服的内生缺陷,加之实践中的操作不当,致使其既无法提供高精度的评估数值,亦难以深入拓展评估结论。为扭转这一局面,应当转换视角,采取反向评估模式,以法律实施效果中反映的问题为评估原点,逐步探究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反思立法质量。(剩余1184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