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条款评注

──宪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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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宪法第七十四条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特别保护的规定。该条款是对1954年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恢复与发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均未对代表人身特别保护作出规定。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学术界对于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性质的理解,先后出现了“代表权利说”“机关特权说”“程序保障说”“多重属性说”等观点,尽管肯定了该条款在促进人民主权实现、强化人大主导地位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有违平等原则、已无存在必要和可能被滥用等质疑声。(剩余170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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