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金融法”的一阶问题与现实进路

一阶问题与现实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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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金融法”是最高层关于金融法治格局的顶层设计在法律制度上的具体落实。它应当以金融监管基本法为定位,全面界定监管范围,在集中统一领导、纵向央地分权、横向部际协同等方面完善体制构建。就具体立法路径而言,基于《金融稳定法》与“金融法”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共同目标,将前者并入后者的立法轨道并作为后者的改造基础,不失为一种可行的立法选择。(剩余73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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