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需要四方面制度变革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现阶段从政策端进一步加强引导房地产发展模式从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至关重要,考虑到房地产市场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我们认为新模式应至少包括住房、土地、财税、金融四方面的制度变革。完成这些改革既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稳定发展,也能改善地方财政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房地产旧的发展模式特点与新发展模式的前身

我国旧有的房地产发展模式自20世纪末起步,一方面通过住房市场化改革释放居民购房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商拿地建设形成住房供给,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同时为供、需双方提供融资支持,居民、政府、企业、银行分别获得家庭财富、财政收人、经营利润、管理规模和利润的提升,并通过房地产投资、产业链投资和土地出让金支持的政府投资带动了整体经济与居民收人的持续增长,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购房需求,最终带动住房销售量、价的不断增长,整体经济系统维持了较长时间的正循环反馈。(剩余3815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