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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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増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支持各地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部长蓝佛 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剩余12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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