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研究

——以莒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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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谁来种地”的问题愈发凸显。在此背景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解决农业发展难题的关键举措。营县积极响应,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这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功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剩余34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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