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儿童本位观”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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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以降,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学等界定儿童的年龄标准皆各不相同。本文采用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的界说:“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低于18岁。”显然,“儿童”概念较为宽泛,基于年龄结构和心理特征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幼年(0—6岁)、童年(7—12岁)和青少年(13—18岁)。(剩余96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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