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质量提升策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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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人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权限由民政部门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而民政部门侧重于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实现了“审管分离”。这一改革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审批时限、标准规范、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亟须有关部门予以完善。

1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1.1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载体,其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剩余49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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