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老人赠与房产后继子怠于赡养,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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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马阿姨和老伴赵大叔是再婚重组家庭,两人结婚时,赵大叔和前妻的孩子小赵已经成年。马阿姨没和赵大叔生儿育女,自己也没有其他子女,于是将小赵视如己出。2013年,马阿姨和小赵签订了合同,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小赵,小赵满心欢喜地接受了这份礼物。

几年后,赵大叔去世,马阿姨因严重心脏病卧床不起,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剩余9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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