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王朝“游女”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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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诗经》中最早出现关于“游女”的记载,“游女”形象在东亚范围内经历了传播演进,见载于史书文集中的“游女”形象有贞女、神女、出游女性、无业女性、淫女、生物体等6类。高丽王朝存在着“游女籍”与“恣女案”的耻辱刑,“游女”即淫女,同时在沙平津等特殊地域存在着“游女”从事倡优之业的现象,本质上高丽王朝的“游女”释意仍在东亚文化框架之内。(剩余98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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