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增化工园区有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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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日前,山西制定出台《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禁止在太原、阳泉、长治等重点区域内新增化工园区。

  《办法》所指化工园区,是指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业区域。(剩余1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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