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累积投票制在我国的适用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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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治理

一、累积投票制概述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东拥有的表决权为其所持股份数量乘以拟选出的董事或者监事的数量。各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投给多位候选人。(剩余23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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