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晋商账局的会计核算与业务特征

——以乾隆四十五年、四十六年玉盛吉记算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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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账局算单属于账簿之后、清单之前的一种“会计草稿”性质的文献,它的本质是记录,但存在一定的会计计算。通过对玉盛吉账局算单的分析发现,在会计草算过程中,账局会将算单分为收、支、获利三部分进行记录与说明,且三者间没有直接计算关系,并非“收-支=获利”的会计核算。该算单还表明晋商账局主要经营放贷与投资两大业务。(剩余8225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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