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视域下不可抗辩条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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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各行各业欣欣向荣,保险业便是其中之一。在保险业务增多的同时,保险赔付纠纷的发案率也随之增长。由于当时保险业通行严格一致原则,使得很多保险人特别是寿险保险人滥用保险合同的抗辩权来解除合同,甚至一度被戏称为“了不起的拒付人”,行业面临信任危机。为缓和矛盾,当时的一些保险人便在合同中插入了不可抗辩条款作为约定条款,这便是不可抗辩条款的雏形。(剩余84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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