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刑事合规的特殊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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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20年开始,最高检推行企业刑事合规试点改革,创新性地将小微企业作为合规对象,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争议。域外国家将大型企业作为主要合规对象,小微企业合规案例匮乏并且缺少小微企业合规经验。但我国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较大,且现实中涉罪企业主体也多为小微企业。综合理论和实践价值,将小微企业纳入刑事合规范围之内是必要之举。(剩余57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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