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生效之理论重述

——从“两质态论”与“三效力说”出发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摘要: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成立与生效要件之“统一论”及“区分论”,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与不足。通过在理论上建构合同效力的“两质态论”及“三效力说”,并在反思、批判传统“统一论”及“区分论”的基础上,以合同效力的“两质态论”及“三效力说”为理论工具,分别建构合同成立与形式效力生效要件之新“统一论”及合同成立与实质效力生效要件之新“区分论”。(剩余25989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