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商变身盗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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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名水果罐头网店运营商,与他人合谋获取破解版的各类软件安装包(俗称“盗版软件”),在未征得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向他人出售,或通过远程控制电脑将盗版软件复制安装至网店客户指定的电脑上牟利,结果被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刑。

出售盗版软件

班某、潘某祥分别是安徽省砀山县和东至县人。2021年,两人合伙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水果罐头,约定由班某负责货源、财务收支,潘某祥负责网店运营,并约定了分成利润。(剩余28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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