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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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吉林省汪清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李长龙花了72.6万多元向时任县委书记的王燕铭买官。在他担任汪清县财政局局长,以及之后担任汪清县政府副县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期间,还受贿482.5万多元。2024年3月20日,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对犯行贿罪、受贿罪的李长龙作出一审判决。

行贿谋求提拔

2023年7月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龙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延边州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剩余25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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