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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三宗罪的女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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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因船舶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数千万元(图文无关)

贪污公款164.6万元、收受贿赂1544.68万余元,因滥用职权致国有资产流失8160.13万余元。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曾担任泰州市高港区委书记的顾萍因犯上述三宗罪,日前被法院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14年。

滥用职权:

造成数千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6年7月,时任泰州某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船舶公司”)董事长的许仲宝因企业长期经营困难,多次请托顾萍帮忙协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其船舶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担保。(剩余29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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