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言(的)艺术"对“文学"的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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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言"对“文字"的改编

清末民初,具有“现代"意义的单纯词“文学”(Literature或“西体艺文"引入中国。人们虽然对“什么是文学"具有多种争议,但基本上是用“文书"“字义"“书写品"“书籍”“文字"“文字形象”“文字底表现”“文字的形式"“语言与文字”的艺术或美术来界定作为单纯词的“文学”,而从来不用“语言(的)艺术"来界定文学;20世纪40年代开始,有人开始用“语言(的)艺术"来界定文学;这种用法经20世纪50一60年代及其以后的逐渐发酵与定型。(剩余133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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