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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铸基 初心善成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记事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1992年1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局(现生态环境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环境保护,教育为本”,从国家层面肯定了环境教育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

1996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提出“到2010年,全国环境教育体系要趋于合理和完善,环境教育制度要达到规范化和法制化”,为环境教育实践和立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剩余45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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