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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境教育 首次立法

【编者按】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生态环境教育命题,以生态环境素养立意,着眼广东生态环境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顶层设计。从制度机制上为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素养,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对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培育生态环境素养、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剩余18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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