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管理制度 防治尾矿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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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尾矿年产生量约10亿吨,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的四分之一,且尾矿种类多、成分复杂,环境风险高。为预防和减少尾矿污染,1992年我国颁布实施《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发布以来已历经30年,虽然在1999年、2010年两次对《规定》进行修正,但针对当前尾矿环境的管理需求,《规定》的一些内容已不能满足。(剩余21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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