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使用ODS“零容忍”
2017年3月8日,明禾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保温材料的生产,以及聚氨酯保温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法定代表人为祁某明。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近两年间,祁某明在明知三氯一氟甲烷(CFC-11,俗称氟利昂)是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且被明令禁止用于生产使用的情况下,仍向他人购买849.5吨三氯一氟甲烷,并将其作为原料生产销售至少2427吨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保温材料,违法获利共计146万余元。(剩余185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