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策分析

——以汝州市为例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国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研究人员以河南省汝州市为例,从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政策支持、融资扶持、制度保障等多个方面入手,探究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给出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拓宽农业融资渠道、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等对策。(剩余3820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