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著作权滥用的法律基础和司法适用

——以《庆余年》超前点播事件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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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进入《民法典》时代,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著作权领域的适用引发了许多问题。禁止著作权滥用与著作权基础理论相契合,并具备宪法、民法基础,是我国履行“TRIPs协议”的必然选择,在著作权滥用的法律适用中,应充分考量著作权滥用的特殊性,以类型化视角分别确定判断标准。公法规制的权利滥用,已与反垄断法结合,形成了体系化的判断标准。(剩余172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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