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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法治:理据、内涵与规范表达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各自具有丰富的法理内涵。“富强”“民主”是引领我国文化产业法制与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文明”“和谐”是引领我国文化遗产法制与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我国文化立法需要考量“自由”“平等”等社会层面的多重价值,文化执法、司法则需要考虑“公正”“法治”等价值准则。(剩余139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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