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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绝学观的科学性辨析

明清之际,黄宗羲提出,“绝学者,如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之类是也”,接着讲道,“郡县上之于朝,政府考其果有发明,使之待诏,否则罢归”(《明夷待访录》),认为绝学上有所发明者当国家人才之考核和提拔用。此处有两个要点:其一是绝学用于发明,其成果当经世应务,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这是浙东学派的学术精神;其二是发明始于研究,其内容属科学范围。(剩余35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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