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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内部逻辑与创新策略

摘要:推进“三治融合”,不仅是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总体要求,也是国家治理的实践操作问题,更是治理理论的创新与融合问题。从理论层面看,德治体现的是内部教化功能,法治体现的是外部强制功能,二者形成了內外部功能的结合;自治与德治、法治的集合则形成了基层与整体的纵向的逻辑差异。故自治、法治、德治之间存在着治理结构、治理功能与价值发挥路径的理论与逻辑差别,为促使“三治融合”的治理模式创新,只有把握上述三类区别进行三治结构的融合、功能发挥的配置与相关保障制度的构建,才能有效实现国家整体层面的“三治融合”模式创新。(剩余106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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