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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新规出炉!

@民政部

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在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意见》提到,社会组织要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理事、监事、主要捐赠人等与社会组织交易对象存在控制关系或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主动报告并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交易情况应依法如实披露。(剩余11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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