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监督 以变革促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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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监督法的决定。此次修法备受瞩目的一大亮点,乃是将监督法第三章章名更改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明晰了更为丰富的监督内容,建构了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释放出全力推进人大财经监督的鲜明信号。

经济与财政是国家发展的命脉、民生福祉的支柱。财经监督的根本价值在于约束政府权力,确保政府财政资金、经济活动行驶于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轨道上。(剩余16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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