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购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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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郭星星

北京京师( 天津)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特约调解律师,专业领域为商事诉讼、婚姻家事纠纷等。

“假离婚”现象在当下社会中屡见不鲜,有些夫妻在购买房产时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降低税费成本等因素,办理“假离婚”,以此来获得降低首付、降低贷款利率以及减少赋税等。(剩余9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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