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函是否具有订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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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经理对李某进行了多次面试,决定聘请其担任部门经理,并向其发出了一封录取函(Offerletter),函中载明了职位、月薪、工作地点、入职日期及答复期一个月等信息。李某接到通知后即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准备签约。然而不久,公司了解到,李某曾向客户索要好处,这使得公司不愿再聘用李某。可是,录取函已经发出,公司应该怎么办呢?经向专家咨询后,公司向李某发出通知,表示愿意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若其不同意,则将与其签订期限为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剩余1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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