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试用职工再解聘 企业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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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进一步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约定的一定时间的考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规则作出了规定。试用期的设立保障了用人单位筛选员工的用工自主权,但它不应成为劳动者权利受到侵犯的“随意期”。企业滥用试用期不仅会导致劳动者权利受损,而且亦要承担责任。(剩余22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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