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不是商家以次充好的“挡箭牌”
日前,浙江省永康市消费者金女士在永康润泰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家电专柜),购买了一台售价9 0 0 0元的热泵滚筒干衣机,并使用了“永康家电消费券”抵扣了5 0 0元。本想买台“干衣神器”,不料买到的却是“漏水机”,消费者要退货,商家却说:购买该产品享受了5 0 0元“政府补贴”,不能退换货。
永康市消保委经调查后认为,给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尽的法定义务。(剩余8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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