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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我借钱时,已经说明用房子抵押,为什么法院却不支持我的优先受偿权?”直到手持判决书,很多当事人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有房屋抵押并不等于“稳坐钓鱼船”。
未办抵押登记,权利无从保障
【案例】2018年7月20日,邱女士因周转资金之需向王先生借款60万元时,王先生提出必须用邱女士的房屋抵押,邱女士明确同意并将相应内容写入了借条,但并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剩余15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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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房屋抵押并不等于“稳坐钓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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