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新都:小案“精”办,统筹兼顾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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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案,小案不小办,打造“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都实践。

一起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中,17岁的小浩(化名)骑车与对向骑行的小琴(化名)在绿道转弯处相遇,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导致小琴死亡。案件该如何定性?小浩究竟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还是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的预见缺乏期待可能性?

为查明案件事实,办案检察官实地复勘案发现场,一帧一帧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剩余511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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