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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榆阳: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对孩子来说,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对国家社会来说,教育是父母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不能不管……”近日,在李某等4人盗窃案的训诫会上,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了训诫教育。

“4人的行为表现带着明显的少年人逞一时义气的色彩,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希望,定罪量刑不是未检工作的目的和重点,我们要尽最大努力让他们回到成长的正确轨道上来。(剩余3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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