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四融”党建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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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融领”,优化决策机制,提升源动力。坚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重大决策实行党组织前置研究会商,强化政治把关。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公司总经理担任党支部书记,管理层党员担任支委成员,保证了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剩余6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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