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法治思考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要〕 知识产权作为创新成果的法律保障,具有培育新质生产力创新动力的价值、规范新质生产力发展秩序的价值、推动传统生产力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的可持续价值,与新质生产力天然契合。但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赋能新质生产力存在法律意识、法律制度、司法效能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不完全适配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健全法律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知识产权保护赋能新质生产力予以法治完善。(剩余7954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