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只”“乐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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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一年《传》载魏绛引《诗·小雅·采菽》:“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两“只”字,宋《经注》本:兴国军学本、江阴郡刻本、抚州公使库本、岳刻本均同。《注疏》 本如刘叔刚本、阮元《 十三经》本亦同《经注》本。但金泽文库卷子本及宋庆元沈作宾本作“旨”。案,此句杜《注》:“谓诸侯有乐美之德。(剩余4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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