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法律程序:一段复调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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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法学界和普通民众似乎悄然达成了某种共识,即法律的实质正义有时难以企及,而程序正义作为最低限度的正义,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坚守的底线。季卫东在讨论法律程序与西方现代社会的关系时曾做出以下论断:在旧的身份共同体关系解体与资本主义新秩序确立这一历史进程中,有两项制度起到了神奇的作用,一是社会或私法领域里的契约,二是国家或公法领域里的程序。(剩余53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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