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诺寡信,必受其惩

——金力泰高管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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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上市公司增持承诺存在承诺门槛低、变更约束弱、追责滞后化三大症结。金力泰案中当事人面临的“行政惩戒+民事赔偿”双重追责,以司法判例明确了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从而为增持承诺监管提供关键参照。而构建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法律规制、强化动态监管、优化司法救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有望在依法治市背景下筑牢资本市场诚信生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上市公司及高管作出的增持承诺,是影响投资者决策判断与市场预期走向的重要信号,其履行情况直接关涉资本市场诚信根基。(剩余55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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