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董事尤需注意的“违信责任”
新公司法弘扬企业家精神,理应站在企业家角度为进取者开辟道路、保驾护航;同时,立法强化董事对公司的义务与责任,无疑加大了董事锐意进取履职时的成本与风险。对此,厘清董事违信责任的规范构成,可为董事自我警醒提供范式;对董事违信责任进行“百科全书”式的归纳整合,可为董事注意与防范风险提供指南
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始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跨越30年后的同日,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剩余58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