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机构大股东表决权再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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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对大股东的表决权做了一定的限制。该办法涉及的具体规定为:

1.第十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质押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数量超过其所持股权数量的50%时,大股东及其所提名董事不得行使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剩余15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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