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连带责任及其在政审制度中的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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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信用连带责任产生至今先后经历了工具化、污名化和规范化三个阶段。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典型的合法信用连带责任,禁止涉疫失信个人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军、入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属于典型的非法信用连带责任。将家庭成员的失信记录作为政审内容有助于加大个人失信成本、打造信用家庭共同体和提升政务司法系统公信力,但因其可能会剥夺或限制政审对象的入学和就业资格而极易遭到侵犯基本权利的质疑。(剩余155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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