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论”视角下对“书画同源”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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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的书法和绘画有着共同的创作工具和审美追求,二者关系十分密切,素有“书画同源”的说法。因此,南朝谢赫提出中国画创作的“六法论”,同样适用于书法。鉴于此,文章从“六法论”中的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墨分五彩和经营位置四个方面,对“书画同源”进行解读。

关键词:六法论;书画同源;认识解读

一、“六法论”概述

“六法论”是南朝绘画理论家谢赫在《画品》中提出的关于中国画的创作标准和美学原则,分别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和传移模写。(剩余43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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